一般用奖惩来矫正员工的行为都是以奖或惩,赏与罚来作为手段,这无可厚非
不过对于扣钱这件事情,我是比较持保守的看法,一定要“罚”在手法上也要转换成少发奖金的概念,至于“奖”的话则不宜用"金钱"来表达,因为准时上下班,天经地义,这跟不能收取贿赂是一样的道理
以全勤奖金作为赏罚的机制,比较适用于工厂操作员或服务业,零售业的基层员工;非此类员工还是以绩效奖金的形式为宜
在目前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伴随而来的是交通问题,因此我认为上班缓冲的时间(例如10分钟)是有其必要的。否则发生意外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其实在矫正这些行为之前,我们必须看看个别主管是否以身作则,尤其是在有上班缓冲的机制后,如果主管老是利用缓冲时间,那本身就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