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要求克扣其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