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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如何拿到该拿的奖金?

我要8月底离职,老板建议8月30号,我就同意了。过了一周,公司说要发放第二季度奖金,对象是第二季度工作,且发放时间8月31号在职的员工。也就是说,我早了一天,就拿不到了。是老板建议我30号的,HR也说不能改了。我要怎么才能要回来,或要不回来也要出口气,怎么做呢?

2个回复

  • 东晓 穷,是因为没有野心
    离职员工也在过去的一年中或多或少为公司做出了贡献。项目奖金既然是对于员工为公司工作的回报与奖励,如果员工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规定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公司就应当贯彻同工同酬的原则给员工发项目奖金。
      公司有权自主制订年终奖分配方案,但是由于本案中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没有对年终奖进行明确规定,因此,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张先生应当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奖金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的规定,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它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
  • 悠悠初凉 把你太太当合作伙伴,不要把她当太太看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明确: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3、法律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列》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4、劳动者需对于公司应当发放的奖金进行举证,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公司在合同中,或者规章制度中约定了月、季、年发放的奖金数额,公司不发放的话,就是违法的;5,建议劳动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先跟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凭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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