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财公司的泛滥自有其泛滥的基础。中国大部分投资者对收益率极为敏感,却又极为盲目,缺乏风险意识和相应的金融知识。这是理财公司理想的营销人群。
前几天去银行走访,部门经理告诉我们,现在的大妈精明得很:她们对每家银行的理财收益率如数家珍,几个BP、几桶食用油的差异就足以将她们的全部资金转移过去,更可怕的她们还有严密的信息网络和交际圈,她们互相交流信息、分享心得,并且联合起来一个街道一个街道地进行资金迁移,博取高的收益率。
2.理财公司是怎么运营的。理财公司最重要的资源是资金客户,其次则是能够带来资金客户的工作人员。应该说理财公司的核心成员不少是前银行员工,他们熟知客户心理,有一定的理财知识,更关键的是他们有珍贵的客户资源,一些人甚至会打着银行的名义吸引资金,这就是“飞单”。只要将这些客户资金吸引过来,就足以维持公司的运营和利润。对于理财公司而言,最重要的永远是资金,至于公司治理混乱、人员离职率高,都是无所谓的。所以毕业生去这种公司工作,根本没有前途。
3.相关部门为什么不取缔。应该说不少理财投资公司都是合法成立的,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只有当它触及违规的时候,才有取缔它的法律理由。然而监督管理理财公司的地方政府,却往往缺乏相应的金融监管经验;一行三会却没有职责,也没有足够的行政资源和激励去管理投资理财公司。这就导致理财公司成立起来极为容易,监管极为困难或者根本无人监管,理财公司才得以横行不羁。所以说,当我们处理取缔理财公司的时候,它已经造成了损失,而这些损失很难得到补偿了。
另外,不少地方政府对理财投资甚至金融业的乱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云南省政府为泛亚背书,400亿资金血本无归,投资者却“围攻”证监会。这一方面说明了投资者确实缺乏金融知识和自己投资自己负责的意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复杂:除了一行三会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之外,还有地方政府监管着大大小小的理财、投资、担保、财富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