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十名老人陷入所谓的“以房养老”骗局。他们开开心心的降房子抵押出去,等着三个月后拿回房子并且高额利息。然而,事实是,曾经被承诺的高额利息不见踪影,甚至连自己的房子都被过户出去。
这也不能全怪老人,要怪也怪骗子太可恶,套路太深了。这帮骗子,忽悠老人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甚至还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全权委托”骗子卖房。老年人在“委托代理人”的“忽悠”之下,不明就里就对该委托书进行了公证,这就完全符合房屋管理部门对于他人代办过户的要求,相当于老年人在向“金主”借款时,就同时把房子交由他人掌控,而不是如理财一方所说的只是拿房本做抵押而已。
在“以房养老”的骗局中,在借款抵押合同之外,还要求老人签订一个全权委托“债主”代理处理房子的委托公证书,这是在规避国家法律禁止“流押契约”的规定。然而,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难度很大。
说到底,现在的老人都太好骗了!从几万元的保健品到几十万元的防癌药、干细胞冷冻技术,再到这次价值接近千万元的“以房养老”,从骗骗喝茶钱到现在身家性命都被骗了。况且,以前很多是纯哄骗,而这个骗局抵押房子、做公证都是真的,甚至连高额利息都是真的,只有老人到期能把房子拿回来是假的。最可怕的是,全过程表面上看完全“合法”,诈骗者这是要上天啊!
老人之所以会被骗,核心都是一个字——贪!起了贪欲就是被骗的开始。
然而,这次的骗局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利用的不仅是老人的咨询匮乏、信息缺失,还有对法律重视实际上却完全不懂的心理。打着国家推行的真项目的旗号做诈骗,去真正的房管所做抵押,还上真正的公证处做公证,老人们肯定觉得,怎么看怎么靠谱,整个流程也的确是“合法”的。越是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而对财产有完全处置权的老人越有可能被骗。
责怪老人蠢、太贪心、不肯和儿女商量,或者埋怨儿女对老人不够关心,都不是不可以,但是,受害者不该承受大部分甚至所有的恶意。
“以房养老”这样的“合法”骗局,比一般的诈骗更可怕,因为法律实务上的坑成为了他们的帮凶。对待这样的“合法”骗局,不该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出一种骗术就树个典型抓几个人,即使判极刑都没意义。每一次,都应该多走一步,把坑填上,让老人们生活在一个更安全的社会环境里,对所有人都是好事。
从老年人保护的角度来说,要谨慎进入新型的金融市场、投资市场,看不懂的业务,老人就要做“有罪推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果真的不是急需用钱,就不要去签房屋抵押合同,房产证、身份证更不能交给陌生人。